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《海南自由贸易港种子进出口管理若干规定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为做好第一批调法调规(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)授权事项的长期固化,根据省人大法工委的要求,我厅组织起草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种子进出口管理若干规定》。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,提高立法质量,现征求社会各界关于《海南自由贸易港种子进出口管理若干规定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的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7月4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:
1.通过信函方式寄至: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处404室,邮编570203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海南自由贸易港种子进出口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2.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hnnytzcfgc@163.com。
附件:海南自由贸易港种子进出口管理若干规定(草案征求意见稿)
海南省农业农村厅
2024年6月4日
附件